阶梯电价实施细则公布 多人口家庭优惠资格一年一审

发布时间:2012/10/16

    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已于7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居民们碰到了一些问题。昨天,省物价局发布《安徽省电力公司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说明。

  合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

  “我们住的是单位楼,一栋大楼好几户人家,以前是单位统一交电费,然后各户平摊。现在执行阶梯电价,电费太高,该怎么办?”合肥市民林先生担心地问。

  据了解,合表用户是指两个及以上户口簿对应同一个房产证明或一处住宅的用户。目前,合表户暂时不执行阶梯电价,每度电在阶梯电价第一档价格基础上加2分钱。

  不过,这部分居民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如果住宅内部电气线路具备分装条件,居民可以申请办理分户,各自计算电费,实施阶梯电价。据悉,分户改造是免费的,供电公司不得向居民客户收取材料、安装、电表等任何改造费用。

  大家庭:逾期不办取消优惠

  一户住宅对应的户口簿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家庭用户,每户每月增加第一档电量100度用电基数,执行时间可按户口簿中达到五个人口时最后迁入时间确定,年度内有效。

  当家庭人口减少至5人以下时,居民应及时携带已变更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资料至供电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当用电地址发生变更时,居民客户可携带新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户籍内全部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资料,至供电公司申请变更。变更后,将在新的用电户下进行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整。

  多人口家庭用电政策优惠自受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满前,供电公司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居民客户。对于符合条件、需要延期的居民客户应到供电公司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的,自动取消多人口家庭用电优惠。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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